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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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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天哲论十大关系之一——爱情和性
食,色,性也,这是我们古人早已经总结的了。辩证法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所以“性是爱情的基础”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性是爱情的基础但绝对不是爱情的全部,你可以毫不为难地找到没有爱情的性爱,但绝非能轻易找到没有性爱的爱情!
你会反驳我说不是存在“柏拉图式”的爱情吗?!是的,是有这样的所谓"爱情"确实有存在,你可以说它是崇高!我却说它只是个非常低下的意念,决非是爱情。爱情是双方的、相互的,爱就是要让对方知道,不管是暗示的,还是直接的,否则毫无意义,不如丢到WC里去;爱情最好的表白就是性爱接触,你爱她吗?爱她就和她上床吧!不要让自己后悔,也不要让她觉得失望...。
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在现代的翻版就是“网恋”了。网络中大量的GGMM们玩起了精神恋爱,虚拟婚姻。在网上,不必用太多时间,也不用奋力去追求,GG已有了好多老婆,mm也有了许多老公。这些人往好了说是自制力好意志坚强宁可自己忍受“性爱的饥渴”折磨也要为了一些从见面的“恐龙”或“青蛙”带去精神愉悦,往坏了说便是意淫。所以这种现代的翻版“柏拉图式”的爱情“网恋”是最不可取的。
爱情是两性吸引产生的感情,本身就包含着性,但不一定有性行为,却一定有性心理及其引起的生理反应,例如朦胧或清晰的性幻想及其引起的性兴奋等。生理心理学研究表明,只有性幻想还没有性行为的恋爱阶段是最具吸引力的;越是得不到越想得到,这是人类的心理特征之一;真正的乐趣是在追求过程中而不是在获得之后;年轻人追求浪漫,浪漫是什么?是想象而不是行为。
所以见面或看到对方的照片非常重要,你在没有和对方见面或看到照片的情况下的聊天的行为是漫无边际的“自虐”行为。刚开始无非是由于陌生的刺激感!使得双方你来我往,聊的十分热闹!等到话题聊光,就剩下些见面后的客套而已!再后来的感觉就似乎象和《聊斋》中的狐仙鬼友在交谈!不知自己是置身于梦焉!还是在灵虚幻镜中!?
诚然,爱情终究要落实到性行为上,这只是个时间选择的问题。男女在“爱情”的认知上,其实是没有差距的。但是,在“性关系”的认知上,男人和女人的确是有很大的差距!男人多是可耻的,用所谓的爱情换取女人肉体来发泄自己的性欲,女人多是可怜的,只能用肉体换取那不确定的爱情来证明自己是正被爱着的。
爱情和性的关系用一句简短的话来概括就是“肉体进入生命,爱情飞进灵魂”。而灵魂能留住的只有爱情,而不是身体。你想拥有一个浪漫的人生阶段吗?那么给爱情多来点实际的吧,别在那QQ或是聊天室胡天胡地地瞎侃一气,没有一句话落在地面上。如果遇见真心喜欢地,那就见面,上床,然后热烈地相爱去吧!.......
2003年02月22日
毛天哲写于归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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