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季宣残碑》考
郑季宣碑,今存上截。额字灭尽,翁方纲〔2〕见穿左有直纹一线,知是阳文。碑文行
存十七字,以《隶续》〔3〕所载文补之,每行三十一字至三十八字不等。盖所注阙字之数
转刻有误,碑又失其下半,无以审正。今可知者第十二行“卒”至“是路”间,洪云阙四
字,碑实阙五字。第十七行“赖祉”至“”字间,洪云阙六字,碑实阙七字。铭辞宁成为
韵,四字为句,则“达”至“显奕世”间当阙六字,而洪云五字。又第七行“据”洪作
“折”,第九行“燠”洪作“亻田丌”,第十三行“”洪作“”,并误。其旧拓可见
而《隶续》所阙者:第四行“阝”半字,第五行“郎中”二字,第六行“帝”字“特”字,
第七行“未”字“波”字,第十行“汰”字,第十二行“徽”字,“能惠”二字阙半,第十
三行“立丨”字“约殁”二字,第十六行“庭”字,第十七行“目洪”二字,凡多得十六字
又二半字也。碑阴,洪写作二列,跋云四横,今存上二列,列廿人,与《隶续》所载前半略
相合。惟第二列第十七行“邯郸”,洪作“(阙三字)邵训(阙)张”,颇不同。第三横,
当亦二十人,则洪云末有“直事干”四人,正在第三列之末。最后有“(上阙)音伯字”三
字,当即造碑者所识文。然则第四列当为“直事小史”三人,“门下小史”一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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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据手稿编入,原无标题、标点。写作时间未详。《郑季宣残碑》,全称《汉
尉氏令郑季宣碑》,在山东济宁学宫,东汉中平二年(185)四月辛酉立。碑侧刻有清代
乾隆五十一年(1786)八月十六日黄易题记:“汉尉氏令郑季宣碑,正面向壁,其下久
埋土中。翁詹事方纲欲显全文,属卫河通判黄易升碑向外。乃与知济宁直隶州事刘永铨、州
判王所礼成其事。碑字复全露,殊可快也。”〔2〕翁方纲(1733-1818)字正
三,号覃溪,顺天大兴(今属河北)人,清代学者。官至内阁学士。著有《两汉金石记》、
《复初斋诗文集》等。《郑季宣碑》侧刻有翁方纲乾隆五十七年(1792)的一段题识:
“壬子三月,翁方纲按试过此,与秋盦摩挲是碑,穿左有直纹一线,知额是阳文也。”按秋
盦,黄易的字。
〔3〕《隶续》辑录汉、魏石刻文字的字书,续《隶释》而作,宋代洪适辑,二十卷。
《郑季宣碑》见于卷十九。洪适(1117-1184),字景伯,鄱阳(今属江西)人,
宋代学者。官至尚书右仆射、观文殿学士。著有《隶释》、《隶续》、《盘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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