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报剪注》按语
鲁迅案:我到上海后,所惊异的事情之一是新闻记事的章回小说化。无论怎样惨事,都
要说得有趣--海式的有趣。只要是失势或遭殃的,便总要受奚落--赏玩的奚落。天南叟
*3〔2〕式的迂腐的“之乎者也”之外,又加了吴趼人李伯元〔3〕式的冷眼旁观调,而又
加了些新添的东西。这一段报章是从重庆寄来的,没有说明什么报,但我真吃惊于中国的精
神之相同,虽然地域有吴蜀之别。至多,是一个他所谓“密司”〔4〕者做了妓女--中国
古已有之的妓女罢了;或者他的朋友去嫖了一回,不甚得法罢了,而偏要说到漆某〔5〕,
说到主义,还要连漆某的名字都调侃,还要说什么“羞恶之心”〔6〕,还要引《诗经》
〔7〕,还要发“感慨”。然而从漆某笑到“男女学生”的投稿负责者却是无可查考的“笑
男女士”,而传这消息的倒是“革新通信社”。其实是,这岂但奚落了“则其十之八九,确
为共产分子无疑”的漆树芬而已呢,就是中国,也够受奚落了。丁卯季冬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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