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学网络(guoxue.com)下载,注释在文末

 

“有不为斋”

孔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2〕于是

很有一些人便争以“有不为”名斋〔3〕,以孔子之徒自居,以“狷者”自命。

但敢问--

“有所不为”的,是卑鄙龌龊的事乎,抑非卑鄙龌龊的事乎?

“狂者”的界说没有“狷者”的含糊,所以以“进取”名斋者,至今还没有。

EE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五期“掂斤簸

两”栏,署名直入。

〔2〕“不得中行而与之”等语,见《论语·子路》。〔3〕清代傅九渊、李翰华、光

律元等,都曾用“有不为”作自己的书斋名。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四年间,林语堂在《论

语》和《人间世》上以《有不为斋随笔》为总题发表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