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学网络(guoxue.com)下载,注释在文末

 

编完写起

近几天收到两篇文章〔2〕,是答陈百年先生的《一夫多妻的新护符》〔3〕的,据

说,《现代评论》不给登他们的答辩,又无处可投,所以寄到我这里来了,请为介绍到可登

的地方去。诚然,《妇女杂志》〔4〕上再不见这一类文章了,想起来毛骨悚然,悚然于阶

级很不同的两类人,在中国竟会联成一气。但我能向那里介绍呢,饭碗是谁都有些保重的。

况且,看《现代评论》的豫告,已经登在二十二期上了,我便决意将这两篇没收。

但待到看见印成的《现代评论》的时候,我却又决计将它登出来,因为比那挂在那边的

尾巴上的一点〔5〕详得多,但是委屈得很,只能在这无聊的《莽原》〔6〕上。我于他们

三位都是熟识之至,又毫没有研究过什么性伦理性心理之类,所以不敢来说外行话。可是我

总以为章周两先生在中国将这些议论发得太早,--虽然外国已经说旧了,但外国是外国。

可是我总觉得陈先生满口“流弊流弊”〔7〕,是论利害,不像论是非,莫明其妙。

但陈先生文章的末段,读来却痛快--“……至于法律和道德相比,道德不妨比法律严

些,法律所不禁止的,道德尽可加以禁止。例如拍马吹牛,似乎不是法律所禁止的……然则

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容许拍马屁,认为无损人格么?”

这我敢回答:是不能容许的。然而接着又起了一个类似的问题:例如女人被强奸,在法

律上似乎不至于处死刑,然则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容许被强奸,认为无须自杀么?章先生的

驳文〔8〕似乎激昂些,因为他觉得陈先生的文章发表以后,攻击者便源源而来,就疑心到

“教授”的头衔上去。那么,继起者就有“拍马屁”的嫌疑了,我想未必。但教授和学者的

话比起一个小编辑来容易得社会信任,却也许是实情,因此从论敌看来,这些名称也就有了

流弊了,真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

十一日。